1河南省水利厅厅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0名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文件精神,经批准,厅属6 个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40名。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河南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高端分析仪器回收操作规程;(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4)2016年、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5)所学专业、学历符合应聘职位的要求;(6)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方案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www.ha.hrss.gov.cn/)和河南省水利厅外网(https://www.hnsl.gov.cn/)发布。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7日至11月27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7年11 月21日至11 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与方式(详见附件2):应聘人员直接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者,填写《河南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
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而且必须是所学专业的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报名无效。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能低于1:3,不足1:3的,相应缩减该招聘岗位人数,直至该岗位不再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准考证发放时间(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三)考试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等),在省人社厅指导下,由我厅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考试时间15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在河南省水利厅指导下,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审核。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进行面试资格审核。不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考场全程封闭管理。面试全场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并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水利厅网站公布。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在河南省水利厅网站进行公示。
3、考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的,按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均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核对象,对合格人员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选。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并上报水利厅。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名单经省人社厅审核后,分别在省人社厅网站和省水利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招聘的应届毕业生,如在2017年12月底(入职)前不能持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认证报告)到应聘单位报到者,不予录用。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一年,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河南省水利厅人事劳动处0371--69151855
监督电话:河南省水利厅纪检监察室0371--65958897
河南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371--69690394
2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招聘直属学校教师31名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省供销合作总社所属省财经学校、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省工业科技学校、洛阳经济学校等4所学校拟于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名工作人员。结合省供销合作总社实际,现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详见《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公开招聘直属学校教师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础能力知识和专业技能;
4.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17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涉嫌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招聘方式及工作程序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在省供销合作总社的指导监督下,由各招聘学校组织实施。主要程序: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
(二)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a.hrss.gov.cn)、中原合作网(www.hncoop.com)、各招聘学校网站上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至11月29日。
省财经学校网站:www.hafes.edu.cn
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网站:www.hnswxx.com
省工业科技学校网站:www.hngykjxx.com
省洛阳经济学校网站:www.lyjjxx.com
(三)报名、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
1.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8:00—2017年12月1日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
省财经学校: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北路3号河南省财经学校综合教学楼328房间
联 系 人:李老师 郦老师 沈老师 刘老师
咨询电话:0371-63846175
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郑州市金水区博颂路6号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综合教学楼315房间
联 系 人:孟老师 李老师
咨询电话:0371-63790111
省工业科技学校:新乡市科隆大道114号河南省工业科技学校党务与人事工作部
联 系 人:王老师 闫老师
咨询电话:0373-5015859
省洛阳经济学校:洛阳市洛常路168号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人事科
联 系 人:张老师 赵老师
咨询电话:0379-60698010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各类技能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以上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②近期一寸同版红底免冠照片5张;
③2017年毕业生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者是已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④所有报名者都需填写《省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公开招聘直属学校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3份。每人限报一个聘用岗位。
2.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发放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笔试时间和地点在各招聘学校网站公布。
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和专业技能操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供销合作总社指导下,由各招聘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的考务工作由各招聘学校分别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综合素质。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若出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笔试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各招聘学校网站上公布。
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和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工作能力,包括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等。实际操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需要加试实际操作的,试讲分数和实际操作分数各占50%。
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各招聘学校网站公布成绩。
入围面试人员自动放弃的,以笔试成绩顺延递补。
面试当天,若因入围面试人员放弃,而又因时间所限无法通知人员递补的原因,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面试的,取消该岗位。有2人到场的,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面试考场实行全封闭,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3.考试总成绩:没有实操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加试实操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实操成绩×50%)×50%。
(五)体检、考察与公示
1.体检:体检人员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由高分至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如出现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依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均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2.考察: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学校组织进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表现、个人能力、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如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包括资格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资格。如出现考生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3.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学校和省供销合作总社研究同意,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中原合作网、以及各招聘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应聘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人员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综合考核合格,办理人员聘用等相关手续;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要求
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
省供销社人事教育处 0371-65957126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 0371-69690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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